六、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根基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相辅相成,同时又相互约束。公司造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定、监事会议事规定、总经理工作细则等造度,各会议均依照有关造度的划定的法式进行,切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的选聘均切合司法律规和公司章程的划定。公司董事会9名成员中有6名表部董事,占无数。公司董事会设立了三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提名、薪酬与查核委员会以及审计与风险治理委员会由表部董事占无数并担任召集人。公司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能确保监事会独立有效地行使监督和查抄职能。经理层能以超预算的成就较好地实现董事会下达的各项指标。公司造订了
公司董事会以为,公司治理的现实情况与合公司法等司法律规的要求根基一致。
(二)表部董事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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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部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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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部董事姓名 |
本汇报期应参与董事会次数 |
现场会议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与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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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功平 |
18 |
3 |
14 |
1 |
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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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华 |
18 |
3 |
14 |
1 |
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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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联章 |
18 |
3 |
14 |
1 |
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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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耀辉 |
18 |
4 |
14 |
0 |
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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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澄清 |
18 |
4 |
14 |
0 |
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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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晨 |
18 |
4 |
14 |
0 |
0 |
无 |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汇报期内推广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规划投资与预算委员会,提名、薪酬与查核委员会以及审计与风险治理委员。汇报期内,三个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14年度预算案(草案)、收购同惠所持盐田拖轮20%股权等7个事项,并都出具了赞成上述事项的建议上报公司董事会。
(四)监事会对汇报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公司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和公司章程的划定,并依照《深圳市国资委表派监事工作指引》、《深圳市属国有企业监事》、《深圳市国资委2014年度监督稽查工作重点》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业务现实,当真推广监督职责,严格执行汇报造度,推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监事会成员相应列席了汇报期内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招投标辅导幼组及有关专题会议,参与了公司所有的沉要经营活动,对公司的决策法式及经营、财政情况、沉大经营行为,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过程执行了监督,勤勉尽责地推广了监督职责。
监事会以为,公司在汇报期内可能依法进行经营运作,沉大事项和沉要经营活动的决策法式及操作过程规范,切合内部节造要求,没有发现涉及资产流失、企业及高管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沉大问题,未发现董事会有违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董事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汇报期内,公司财政行为可能严格依照企业管帐准则、公司财政治理造度进行。监事会以为公司2014年度财政汇报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政情况和经营成就。
监事会对汇报期内的监督事项的无异议。

